《朋友喜欢的那个女孩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三零中文网sanlingzw.com
阳明路要拆迁的事儿传了将近五六年,终于还是成真。
这里还存放着荀秋初高中时期的一些物品。有周舟送的卡片、同学的友谊录、以前喜欢的装饰娃娃,以及教科书。
太久无人打扫的房间积上厚厚一层灰,荀秋收拾了一些旧物,又指挥着薛均,轻手轻脚地把床底下的瓦楞纸箱拿出来。
她摘去了他胳膊上的尘埃,“欸”声嫌弃着丢开,“好脏啊。”
薛均轻笑,看着那个箱子,“这里是什么?”
“是什么?”荀秋挑眉,“你的罪证。”
她拆开了那本厚厚的物理实验册,从里面抽出一张整洁如新的粉色纸张,睨他一眼,走到了窗户旁边。
不是吧?薛均眼皮一跳,“唔”了声。
旧账展到日光下,她作势要一字一顿地念。
“老婆。”薛均想拿走它,可荀秋不肯,他从后面搂住她,看着对面拆了一半的街道花园,低声求饶,“干嘛还留着别人的情书,扔了吧。”
“还装。”她那时候看了他多少文章,又怎么会认不出他的文风,“谁写的啊。”
荀秋眯了眯眼,念道,“‘日月盈昃,光阴如寄,不变的是此时此刻永远喜欢你心情’。”
“你什么时候就永远喜欢我了?”她气呼呼地转过来。
“很早啊,比你知道的早很多。”他轻笑,在她的侧脸留下轻柔的吻,“也比我知道的早太多。”
薛均第一次遇见荀秋,是在阳明路街道花园的垃圾桶旁边。
2002年的夏天特别热,虽然是早上,但体感大概已经三十七八度,薛均前一天晚上陪着离家出走的李思源在苹果网吧通宵。
早上7点,他们在永叔路分道,薛均骑着自行车回江山名府。
从永叔路回家本来是不用路过阳明路的。
可那天他偏偏走错岔路,鬼使神差拐进了这里。
在江城接受心理治疗接近六七年,薛均已经可以很好地模仿正常人的行为和举止,没有人能察觉出异常。
可薛均知道,自己仍然依赖气味识别人类。
燥热的城市到处都是腐败和麻木的臭味,他皱着鼻子路过那个感染源一般的花坛,忽然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气息。
早晨无人的街道花园里,垃圾桶旁边的女孩眼泪没有任何声响,谁也感受不到她情绪中惨烈得如同山洪摧毁堤坝的汹涌。
除了他。
潮水浸过胸口,气压按住动脉,他的心跳变得缓慢而沉重,火山口迸出的滚烫岩浆落在了眼睛。嘴巴尝到春桃的甜,可喉咙却腻到堵住蜂蜜。
颜色、形态、熔点、密度…所有物理性质的表现都无法形容她。
空气中破出裂缝。
薛均看向这幢在2024年被拆除的花园。
又低头展开手掌。
怎么回事,好像变矮了。
当年的那个薛均在这样汹涌陌生的情绪浪潮前落荒而逃,而命运轮转中,又将后来的他传送到这里。
再给他一次机会,做出不同的选择。
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在做梦,明明刚才还和她在房间里收拾东西。
“…同学。”他生生吞下了脱口而出的名字,慢慢蹲下来,将口袋里的纸巾递过去。
十三四岁的荀秋只有这么大一点儿,她和怀中那只毛绒绒的小白狗一起抬起头,两双湿漉漉、圆溜溜的眼睛警惕地盯着他。
她大概不习惯在陌生人面前流泪,忙垂下脑袋接过了他的纸巾,擦了泪水,又把手里的眼镜戴上。
“谢谢。”尽力抑制着哭腔,可话尾依旧噎出轻嗝。
荀秋抱着小狗站起来,昂着脑袋,想问又不敢问的样子,可怜兮兮的。
破损的尼农袋,呜咽的小狗,还有她手指间的腌臜,薛均明白是什么造成了这副场景。
“同学,你这小狗卖不卖的?”他垂着眼睛看她。
墨色的眸子从迷茫中倏尔闪过光芒,荀秋抿唇看过来,犹豫了一下,又说,“这是一只田园犬。”
太多人养宠物狗都不会选择这样的品种,荀秋想,或许是小奶狗软萌绒松的样子,让对面的男生以为它是一只小金毛,或是别的什么。
“那太好了。”他的声音波澜不惊,“我正想养一只田园犬的,你能不能把它卖给我。”
那时的荀秋仍然处在悲观主义包裹中,她听到他的话,手臂收得更紧。
听说有的人就专门养肉狗…
他笑出声来,慢慢地叙述,“我知道你,二班的化学课代表,是不是?”
荀秋吃惊地瞪了瞪眼睛,不可思议地望着他,“你怎么知道,你也是二中的吗?”
“嗯,我是隔壁一班的。”他补充自己的名字,“薛均。”并且撒谎,“在办公室看过你来送作业本。”
显然,因为他身上有在网吧里沾染的淡淡烟味,她没有把他和自己印象中的模范生“薛jun”联系到一起。
荀秋不甚在意地“哦”了声,但同校的情谊总算让她有了几分信任,“你真的要养它?”她迟疑着,又问,“可是,你爸爸妈妈会同意么?”
“当然。”他扶了一下自行车的把手——真是好久没骑这玩意儿了。他故作低落地轻语,“我没有爸爸妈妈了,没有人管我的。”
善良的女孩儿彻底卸下防备,甚至还产生了强烈的愧疚感,荀秋忙道歉,声调都有点结巴了,“对、对不起,我不知道。”她下了什么决心似的,双脚并拢,把小狗往前一送,“给你吧!”
荀秋小心地睇过去一眼,又想起这狗狗刚从垃圾桶里捞出来,尼农袋被肮脏垃圾渗透,它现在闻起来味道怪怪的。
她担心薛均会因为这个而改变主意。
“它很乖的。”手慢慢收回,荀秋抿唇,“但是现在沾到垃圾了,或者我、我把它洗一下再给你吧?”她停顿一下,摆手补充道,“不要钱的,这是我好朋友送我的,你能养的话,我会很感谢你。”
感谢的程度太轻了,简直是感恩戴德,荀秋表情严肃,“非常非常非常感谢。”
“这样啊。”他拉长声调,忍住了笑意。
他们一前一后到达了601。
“那我先去洗它哦。”狗狗已经放在浴室,她把他带到房间,想了想,又拉上窗帘。
她手指划过桌上摆着化学习题册和萌芽杂志,问他,“那个…”她歪歪脑袋,想起了他的名字,“薛均?你可以在这里等我吗?看看杂志什么的,我很快就好!”
薛均轻笑,挑眉问她,“你会给狗狗洗澡么?”
她没有洗过,但是狗狗那么小一只,应该没什么问题吧。
她不确定地“嗯”了声。
忽然间,浴室方向传来惊天动地的巨响,女孩儿脸色一变,“糟了!”她来不及打招呼,抬着腿就往那边赶过去。
果然,狗儿在浴室乱窜,混乱中碰到了门口的置物架,洗浴用品弄倒了,挂着的洁白浴球也滚在地上。
荀秋有设想过狗狗捣乱的这种可能,所以在没有阻止悲剧发生时就变得更加沮丧,她眉眼耷拉下来,有点想哭。
“没事的。”身后的男生侧着身迈进去,也没有嫌弃狗狗很脏,一下把它拎起来。
狗狗呜呜呜地低吼,后腿蹬起来,脏兮兮的水渍飞到了人家洁白如新的t恤。
荀秋低呼了一声,看到他衣服下摆那个昂贵的标签,急得眼圈都红了,“你…你的衣服!”
薛均没注意“他”是什么时候走的,但那些关于她的陌生感知已经被完全理解。
爱情是人类特有的复杂命题,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可以拥有这样高等的情感。
源于怜惜,产生好奇,不可控制地靠近、探究,进而想要捕获,占有。最后,是他从未尝试过的「奉献」。
他们一起给狗狗洗了澡,薛均把它带回了江山名府。
第二个星期五,他们在班级走廊遇见,薛均告诉她,“菜菜”一切都好,并且询问她想不想看看它。
关于“菜菜”这个名字——荀秋认为——可能源自于它从垃圾桶被拎出来时候,爪爪上粘着的一根白菜叶子。
星期六,荀秋偷跑出来,跟着薛均回到了江山名府。
菜菜被照顾的很好,毛顺皮亮,肚子圆滚滚的,并且有了自己的小窝和草坪,骨头形状的铭牌有些重,暂时放置在小窝上。
荀秋看着薛均家花园里被啃坏的景观花草,非常不好意思地道歉。
菜菜被陷害,急得在她脚边打转转,“汪汪汪”地,控诉这项不属于它的罪责。
可惜人类根本听不懂它的诉求。
作为菜菜“罪责”的交换代价,薛均要求荀秋找空闲为他“补习”化学。
他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接近她,也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做法是不是过于恶劣。
总之等到某天,荀秋忽然发现原来他就是一班的“薛jun”,整整一礼拜都绕开他走。
那些年关于早恋的风言风语实在太多了,谁敢在学校多和异性说话。
他不想给她惹麻烦,但是也承受不住那种抓心挠肝的急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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