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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:【就是你偷了我的睡衣?】(第1/2页)

一个凶悍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,让甘晓萱一个踉跄。

“你们别伤害他,说,要多少钱,我都给。”

电话那头又沉默了好一会儿,然后说道:

“每天早上10:00之前,往银行卡里转账一个亿,不许报警,不然我们就撕票。”

接着,对面一一念的银行卡号。

“喂,喂,让我再听听他的声音。”

嘟!嘟!嘟!

电话已经挂了。

任千秋端起咖啡,到了嘴边却又放下。

“傻妞,将甘老师的所有资料全都给我找出来,越详细越好。”

“是!”

为了一个学生,她这是为了什么?

值得吗?

二十亿,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。

任千秋以前就心有疑问,却一直苦于没有办法调查。

如今有了能力,自然是想要知道真相。

傻妞的效率很高,眨眼功夫,资料已经全都找到了。

甘晓萱,26岁。

双学位博士后。

从小天赋异禀。

小学三年级开始逐渐表现出优异成绩,后,越级初中高中,九岁参加高考。

十岁,以满分650分,保送海外深造。

两年时间,先后研究出多项世界顶级成果,破格升为博士。

再一年,其年龄十三岁,拿到医学诺贝尔奖,升为博士后。

同年,欲回国,遭刺杀,无恙。

回国第二年,继承二十亿家产。

却从此消失在大众眼中。

大概看完相关资料,任千秋仍旧无法相信这个事实。

如果不是傻妞亲自查找的资料,他都快以为自己在看小说。

为了资料的详尽,傻妞甚至已经入侵了很多公司集团,以及海外的高校官网内部。

这才查到真相。

只是,这怎么看着都像是……小说。

一句话,这样人的人生,绝对开挂了。

可是,她既然这么厉害,干嘛跑来教书,对他为何那么特别。

这些困惑,资料上却没有一点蛛丝马迹。

任千秋查了自己的祖宗十八代,和甘晓萱的祖上,却还是没什么关系。

那她为什么那样关注自己?

“傻妞,陪我出去走走。”

“好的,千秋哥哥。”

傻妞上前挽住任千秋的手臂,两人走出别墅,沿着小溪边缓缓走着。

也不知走了多久,两人来到一处公园。

公园里,凉亭下。

陆小千在和一个女生有说有笑。

别人任千秋或许不认识,但这个女人,他一眼就认出来了。

化梅。

和陆小千是同一届大学毕业生,魔幻手机的女二号之一。

对这个女人,任千秋之所以记得这么深刻,那是因为,在他那个时代社会,大部分女生,都是化梅的翻版。

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看两人相处的模样,陆小千似乎是喜欢上了化梅。

却可惜,注定舔狗一场。

男人只有足够强大,名声和爱情,这些都不过是附属品罢了。

反之,如果一事无成,碌碌无为,却不过美梦一场。

“傻妞,醍醐灌顶!”

“是!”

公园里,陆小千头痛欲裂,不断在地上打滚。

衣服上沾了很多落叶灰尘。

头发乱糟糟的。

什么也顾不上,只是捂住头,不断来回滚着。

“啊,啊,啊……”

“小千,你怎么了,你别吓我啊。”

陆小千什么也听不进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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